2006-05-07 09:06:13 下载试卷 标签:初中生 大学 学籍 十三中
北京市宣武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公示2006年具有招收初中生资格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学校:
为促进宣武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我区小学毕业和初中入学制度的改革,确保招生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宣武区教育委员会决定2006年继续执行具有招收初中生资格学校的公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武区2006年继续执行初中入学招生资格公示制度是维护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科学有序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保持政策连续,保证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的基本体现。区招生考试中心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校的资格确认工作。未经确认资格的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小学在校生或应届毕(结)业生。
二、进一步做好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校领导、主管毕业班工作或招生工作的人员应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将公示内容及时通知到各毕业班学生,使毕业班学生及时了解我区具备招收初中生资格的学校,维护自身权益。要结合宣武区初中建设工程,深入细致地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宣武区各个具备招生资格学校的办学特色、办学成绩,本着对广大学生、家长、社会负责的态度,使小学毕(结)业生对宣武区的中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尊重学生的选择权,确保学生自愿选报学校。
三、杜绝违规,保证招生工作正常秩序。各校必须逐层落实责任管理,发挥好政策导向作用。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规招生行为,保证小学升初中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招生考试中心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初中招生校新生的学籍管理,未经审批的报到新生,不予建立新生学籍。
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要按规定的时间、范围、程序与核定的规模参加招生工作。不得提前进行各种形式的招生活动,不得随意扩大招生的范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各小学和初中校要树立大局意识,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纪律,保证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维护首都稳定。
宣武区2006年具有招收初中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北京市第十四中学
北京市第六十六中学
北京市回民学校
北京市育才学校
北京市第四十三中学
北京市第六十二中学
北京市第六十三中学
北京市第七十八中学
北京市第一四○中学
北京市北纬路中学
北京市华夏女子中学
北京教育学院宣武分院附属中学
北京市宣武区外国语实验学校
北京市广安中学
北京市第十五中学分校
北京市第十四中学分校
北京市徐悲鸿中学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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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宣武区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