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9 10:38:49 下载试卷 标签:特长生 学籍 推理与证明 中招 中招计划
石景山区2007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7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质、均衡、协调、创新”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整体办学水平,缓解入学供需矛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促进教育公平,保证社会的稳定。
工作原则:坚持小学、初中入学免试和就近原则;坚持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以政府为主的原则;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入学政策
(一)入学资格
1、凡年满6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2、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入学办法到相应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3、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持户口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就近入学。
4、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5、对持有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军人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按有本市户口的学生对待。
6、外地来京流动人员中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借读。其中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公办学校,需要提供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的证明、暂住证、务工证和住房证等五证,可以免除借读费。
(二)入学办法及相关规定
1、小学划片分配入学
适龄儿童入小学,按照《石景山区小学招生范围》,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持户口簿)到划定的公办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家庭实际住所不在户口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可由其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在规定的时间持家庭户口簿、住房证及有关证明到实际住所的小学或教委指定的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入读我区相应热点小学,需同时出具房本和户口本,户主和房主应该是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本区跨片就读须经区招生部门批准备案。小学登记入学不进行入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初中对口入学
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口对待的借读生),应按时填写“初中入学登记表”,按照对口入学办法免试升入相应的初中学校。区招生部门依据小学电子学籍系统提供的毕业年级学生名单进行招生管理。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在毕业后回户口所在区县(如果其学籍所在区县和户口所在区县不同)或随其父母迁入的新住址所在区县升入初中。申请到非小学学籍所在区县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的小学填写“初中入学登记表”,到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并加盖公章(须同时出具房屋居住证及全家户口簿等有关证明),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将“初中入学登记表”交回就读的小学。该生将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县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县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区内跨片就读须经区招生部门批准备案,跨区县就读须经区招生部门批准并报市教委备案。
小学毕业生因在本区内家庭住址变动,可以申请跨口到现户口所在地或家庭新址所在范围升入中学。申请跨口入学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簿、住房证及有关材料交到现就读小学,各小学进行初审后统一到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由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入学。杨庄、八角地区原则上不进行跨口调整。
3、就读寄宿学校
自愿要求进入寄宿校(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凡报名入寄宿制学校(班)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07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
石景山区招收寄宿生的学校及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计划招收寄宿生人数
1 八大处中学 30
2 高井中学 60
3 北方工业大学附中 70
4 六一小学 70
5 京源学校小学部 75
6 京源学校初中部 75
4、就读艺术类特色校(班)、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文艺传统项目学校、科技活动示范学校。
小学毕业生可根据自身特长,通过专项测试到有关特色、特长校(班)就读。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由区教委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测试内容只限学生所报特长。
石景山区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及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招生类别 招生人数
1 京源学校 金帆书画院美术特长生 40
2 佳汇中学(为九中招生) 金帆艺术团艺术特长生 15
3 佳汇中学(为九中招生) 体育特长生 10
4 杨庄中学 体育特长生 20
5 实验中学 科技特长生 20
6 北方工业大学附中 科技特长生 20
7 石景山中学 科技特长生 30
5、就读外语实验校(班)
经区教委批准的外国语实验学校(班)招生可以按文体、科技传统项目校接收特长生的程序和时间进行初中入学工作,应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成长记录册为主要录取依据,不得组织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不得要求报名者提供各类荣誉证书和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等证书、证明,严禁将上述证书作为录取依据。
石景山区外语实验校(班)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招生人数
1 古城外国语学校 70
2 实验中学 50
3 杨庄中学 50
4 北方工业大学附中(与北京九中联合办学) 70
6、就读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
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到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京源学校、佳汇中学升学。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接收小学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统一操作,应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成长记录册为主要录取依据,不得组织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不得要求报名者提供各类荣誉证书和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等证书、证明,严禁将上述证书作为录取依据。京源学校计划招生320人,佳汇中学计划招生240人。
7、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培智中心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新生入学工作。对入特殊教育学校有困难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各学校要根据残疾程度,安排好随班就读,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8、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女
学校与其它单位建立“共建”关系须经区教委办学管理科批准,招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女,要严格按照《石景山区中小学接收共建单位学生办法》(石教发[2003]55号)文件执行,严格按照比例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弟,共建生总人数要有所下降。
9、接收流动人员子女借读
各学校接收外省市学生,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文件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50号)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学籍管理的要求,努力解决好流动人员子女的借读问题,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在我区合法居住的外省市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借读。流动人员子女也可到我区专门设立接收借读生的蓝天一中、蓝天二中、玉泉路小学和麻峪小学等公办学校入学。
申请在我区借读的学生,可于开学前一周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接收借读生管理的通知》(京教基[2002]36号)文件中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通过以上各种方式入学的学生,录取名单经区招生管理部门确认后,即刻录入到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管理
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由区教委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由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负责具体实施,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方案精神,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学校要严格按照40人班额标准制定招生计划,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教学;配合区教委和招生考试中心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跨区县和跨片流动;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的成长过程,促进每一个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关于入学
为保证本区县内每一个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都能够入学就读,各学校除按照规定招生外,必须服从区教委的统一调剂和安排,顾全大局、服务全局。
初中入学工作要严格控制规定渠道之外的跨区、跨口流动和二次流动。各学校要依托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对按照规定渠道升学就位的学生要立即建立初中学生的电子学籍,并将学籍固定在被录取学校,作为三年后进行中考报名的依据。
(三)关于考试
小学和初中不允许组织入学考试。小学毕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的范围、目标和方式均应按市基教研中心制定的考试说明执行。小学毕业考试由区教委基础教育科组织实施。学校要从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目的出发,结合课改的进程和要求,积极进行小学毕业考试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实验,正确引导教育教学改革方向。
(四)关于收费
加强依法监督力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择校费,各中小学均不得收取入学报名费。
在初中入学工作中,传统项目学校对特长生进行文体特长测试,严格按照《关于测试小学毕业特长生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1998]第28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可按物价局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费;民办学校可按规定收取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费。各类学校的收费,均要执行物价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跨期收费,更不得超越“北京市中、小学统一收费项目、标准卡”的规定自立项目乱收费。
符合条件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借读免交借读费。按有北京市户口对待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借读生免交借读费。
(五)关于规范操作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附后)。
各中小学要按规定的日期发放正式“入学通知书”。在放暑假前,各小学要负责本校毕业年级学生的教育工作。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免试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区教委将严格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控制新生非正常流动。各招收文体、科技特长生、住宿生、外语实验班学生的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要严格按照区教委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各初中学校严禁擅自接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新生,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的现象,保证各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在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结束后,各中小学要认真总结经验,按规定时间将书面总结材料和快报表报送教委办学管理科和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
(六)关于宣传与监督工作
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提高认识,顾全大局,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要面向社会做好引导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
教委将加强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各学校要建立监督机制,派专人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市民解释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树立首都教育形象,保持社会稳定。
2007年,市、区教委和教育督导室将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尤其是对学校违规组织学生入学测试情况作重点检查,对违反义务教育法、违规招生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1:石景山区2007年小学、初中入学部分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2:石景山区2007年小学招生、转学地区范围
二ОО七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石景山区2007年小学、初中入学部分工作日程安排
4月10日前
区教委向市教委报送《石景山区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方案》。
4月18日
召开全区小学、初中入学工作会,部署2007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
4月20日前
各小学依照“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CMIS)数据录入规范”,在CMIS系统中将所有小学毕业生的基本数据补充、更新完成。
4月底前
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信息公开和网上公布,向社会进行深入宣传。
5月10日
各小学从CMIS系统中导出“小学毕业生名册”电子档(含小学毕业生姓名、学籍号等),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将“小学毕业生名册”电子档及纸质文档上报考试中心中招办。
5月11日前
各小学为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居住地所在区县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打印填写“初中入学登记表”。
中招办为每个小学毕业生打印“石景山区小学升初中报名卡”。
5月11―12日(12日为公休日)
区招生考试中心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的学生初中入学登记(由家长办理)。
5月12日―13日(公休日)
体育、艺术、科技传统项目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市区教育督导室、教委、招生部门等进行巡视检查。
5月15 日
各小学到考试中心中招办办理本区跨口学生审批工作。
5月19日―20日(公休日)
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体育、文艺、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5月26日―27日(公休日)
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外语实验学校(班)、寄宿制学校(班)开始进行招生入学工作。
经批准在较大范围接收新生的学校和有特殊入学要求的学校进行小学入学登记。
市区教育督导室、教委、招生部门等进行巡视检查。
6月9日―10日(公休日)
小学进行入学报名登记
6月13日―15日
小学举行毕业考试
为保证到初中校刷卡入学,小学毕业生必须在离校前刷卡将学生卡中的信息更新。
6月20日
各小学从CMIS系统中打印所有学生的“初中入学登记表”(含小学毕业考试成绩、评语信息等),并加盖公章上报考试中心中招办。(为办理回户籍和家庭新住址入学手续先期打印的初中入学登记表附在上面)
6月23―24日
培智中心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6月27日
初中校按政策规定完成自行招生(自行招生指:体改校、民办校、实验校班,及招收特长生、寄宿生、共建生等),制成“录取新生待审批名册”电子档,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将“录取新生待审批名册”电子档及纸质文档上报考试中心中招办。
6月29―30日
接收外区回本区入学学生的“初中入学登记表”;发放回户籍或家庭新址所在区县入学学生的“初中入学登记表”;发放被外区录取学生“初中入学登记表”(由录取学校统一办理)。
7月6日前
考试中心中招办依据相关政策审批“录取新生待审批名册”,同时按对口入学办法,对“小学毕业生名册”进行初中入学分配。分学校生成“初中校录取名册”电子档(含审批结果名册和分配名册),加密电子档并打印加盖公章后下发初中校。初中校在领取“初中校录取名册”电子档及纸质文档后,将“初中校录取名册”电子档导入“初中入学注册平台”。初中校在学生入学报导前,可在“初中入学注册平台”进行分班、编号等操作。
7月12始
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小学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学生卡到初中校刷卡注册,初中校使用“初中入学注册平台”建立初中电子学籍。“初中校录取名册”之内的学生,刷卡注册成功后,卡内信息自动进入CMIS系统建立正式学籍(每张学生卡只有一次注册功能);因无卡或卡无法读取时,初中校可在平台上手工操作,标注为“无卡注册”,该生须回原小学补办学籍卡。“初中校录取名册”之外的学生不予注册。
7月20前
各学校向教委班办学管理科报送入学情况快报表、小学毕业生名册、小学新生名册。
7月25日前
向市教委报送入学快报表
9月15日
未注册学生名单将在“初中校录取名册”中自动注销。
初中校在9月15日前将CMIS系统数据更新(分配学籍号、更新照片等)并同步到信息中心EBI,教委将分析、汇总招生录取和入学情况。
10月中旬
向市教委报入学工作书面总结
附件2:
石景山区2007年小学招生、转学地区范围
1.五里坨小学 |
五里坨村、龙恩寺村、秀府村、煤矿学校、油库、油研所、工程兵大院、公安部队、铁路宿舍、木材厂、南宫“西山峻景”住宅小区 |
2.红旗小学 |
石府村、军区联勤部大院、防疫大队 |
3.炮厂小学 |
黑石头、炮厂小区、914部队、202部队、导弹修理所、雷达修理所、加气三厂家属区 |
4.广宁村小学 |
广宁村地区 |
5.电厂路小学 |
高井电厂居民楼、高井新村、教工楼、高井村、加气三厂厂内宿舍、麻峪住宅小区 |
6.麻峪小学 |
麻峪村、面向全区招收外地务工子弟(西部为主) |
7.石景山小学 |
模式口西里及北小区 |
8.石景山二小 |
模式口中里、北里、南里、东里楼房、模式口东、中、西街 |
9.金顶街二小 |
铸造一区、二区(包括楼房)、赵山宿舍、邮局宿舍、六宿舍、青年公寓及铸造村14―19栋、金二小门口正对马路以西地区(平房、楼房)金五区(4、5、6、7、8)栋、金五区9-13栋 |
10.金顶街四小 |
金二小门口正对马路以东地区(平房、楼房)、、陶粒厂宿舍、糕点八厂宿舍、东山坡宿舍、建筑研究院宿舍楼、金三区(5―11)栋、苹果园六区、七区、金顶山 |
11.北辛安小学 |
北辛安地区 |
12.苹果园二小 |
苹果园一、二区(小白羊超市门前马路以东包括新建楼)、苹果园三区、四区 |
13.海特小学 |
海特花园小区、琅山、刘娘府 |
14.西黄村小学 |
西井村、西井地区居民楼、西黄村、四平台、勘探队、370部队、福田寺、杏石口、整形医院、工人疗养院、建疗宿舍、原北工大附小招收范围、西山枫林、田村北口 |
15.六一小学 |
军区大院、市政疗养院、公园宿舍、甲9、10号、青年公寓、军区养鸡厂宿舍、西下庄、东下庄、北京射击场、93658部队、八大处别墅、北空。 |
16.先锋小学 |
礼王坟、西小府、庸王府、金王府、福寿岭、铁疗宿舍、电子对抗团、装甲兵司令部、干休所 |
关注奥数网官方微信 数学资料、数学真题、更有全国教育资讯 微信搜索“奥数网”或扫描二维码即可添加 来源:石景山教委
相关文章
点击查看更多
最近发生的事
学校推荐攻略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