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5 09:13:28 下载试卷 标签:高校 励志 小升初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北京从今年开始对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进行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主要措施有:
一、落实国家奖学金制度,设立本市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
中央设立的国家奖学金用于建立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本市按照中央分配的和标准分配到学校,由学校按规定程序操作。
中央和本市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在校生的3%左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除中央按照比例拨付的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市财政负担。
为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与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加快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设立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职业技能水平突出的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予以奖励,每年每生2000元,奖励面为学生人数的5%,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二、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
北京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市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国家助学金除中央按照比例拨付的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市财政负担。其中,将原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更名为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32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160元,每年按10个发放,资助面按各校在校生总数8%至10%的比例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一般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本标准,其中更为困难的学生可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用于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800元,用于资助农村户口或就读农林类专业的学生;三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500元,用于资助上述两类学生之外的学生。学生不重复享受各等助学金。
三、对师范、农林专业学生继续实施免交学费、享受专业奖学金政策
北京继续施行师范、农林专业的学生免交学费,享受专业奖学金政策,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四、继续实行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安排,毕业后全部自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其就业情况,在1年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同时按照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和有关高校各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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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