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4 09:19:09 下载试卷 标签:教师 启蒙教育
表面上,解决了目前的退休待遇、专业成长等问题,就疏通了民办中小学的发展通道。其实,在教育发展的新时期、新形势下,民办中小学如何保持旺盛生命力,使自身获得发展的内在动力,才是更为关键的问题。
事实上,随着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大多数学生将选择免费的城乡公共教育服务。采访中记者发现,自从新义务教育法实施后,这种现象已经在部分民办中小学有所体现,甚至个别学校正在逐步退出小学或初中学段的教育。
通过比较不同发展水平的民办中小学,一种奇怪的现象引起了记者注意:个别设有国际班、国际部或有比较明显办学特色的学校,不仅广受学生和家长的欢迎,而且学校发展前景一路看好;一些与公办学校一样追求高升学率的民办中小学,反而发展状况并不乐观,甚至呈萎缩的趋势。
有论者认为,当前形势对于民办中小学而言,也有一个比较好的发展机遇:由于政府提供的资源保障和法律的严格限制,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能提供选择性教育服务的空间越来越小。这就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中小学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发展机遇。
据有关研究资料表明,未来5至10年,我国义务教育将会出现两种发展趋势:一方面,由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的逐步减少和公办义务教育的政府保障,民办义务教育的相对规模不会有大的增长;另一方面,由于社会选择性教育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和公办学校逐步退出义务教育阶段选择性教育服务的领域,民办中小学有可能成为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与选择性教育服务的提供者。
民办教育属于社会主义公益事业,民办中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样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人才的任务,同样肩负着特殊的公共服务的使命与责任,但各有各的特点和优势。全国政协委员张杰庭认为,在现行的社会环境下,民办学校要通过实行特色、差异化的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教育需求,获得生存空间。
北京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王文源认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都可以参与国家义务教育,但定位完全不同。公办学校提供达到基本标准、相对均衡、非选择性、免费的公共教育服务,民办学校主要是向社会提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以上的、多样化的、选择性的、收费的公共教育服务。民办学校的发展空间就在于,满足社会多样化、个性化的特殊教育需求。如果学生选择民办教育,意味着自己主动放弃国家提供的免费教育(政府以教育券、专项资助或奖励等方式对民办学校实施补贴除外)。因此,民办中小学的持续发展要争取两种社会选择:一种是提供优质的教育,一种是提供特色或特殊的教育。同时,民办中小学还可以将争取政府委托向社会提供基本标准的公共教育服务,作为另外一条选择路径。
今年“两会”期间,一份由若干全国人大代表联名草拟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执行情况开展检查的提案”,呈送到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税总局等9个部委。
在这份提案中,人大代表立足民办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全面分析了当前民办学校发展中所处的困境和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与此同时,代表们提议,今明两年,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等部门以及民办教育行业协会参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执行情况的大检查。
提案就当前民办教育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建议相关部门重点围绕民办学校办学、各级政府保障民办学校享有法定办学自主权等6大专题,展开检查和调研。其中,提案将民办学校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教师、受教育者享有“同等法律地位”、“同等权利”、“同等权益”的规定落实情况,列为检查和调研的6大重点专题之一。
学费的自收自支和“退休待遇同公办”,是事关民办中小学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两大“命门”。前者决定着学校是否有充足的办学经费来源,后者则关系民办学校师资队伍的稳定。一些民办学校校长表示,如果政策上能给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中小学教师以“同城待遇”,并给民办中小学市场自主调节的空间,民办中小学就能在服务北京的社会经济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
[建议]“特许编制”解决教师退休待遇难题
面对民办中小学的发展困境,北京市教育学会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研究会提出了“特许编制”的设想。即,国家只给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中小学配备教师编制,不给民办中小学财政拨款,但教师退休后待遇同公办。
该研究会相关负责人说:“其实,特许编制模式并不会给国家增加额外的财政负担,但它能发挥巨大的作用,一方面可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为民办中小学引进外地优秀教师创造条件,促进民办基础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还能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义务教育领域,以弥补国家教育经费的不足,满足社会对教育的多样化、多元化需求。”
若以一位民办小学高级教师的退休金标准估算,目前该教师能从社保中心领取到每月约1300元的退休金,如果实行“特许编制”,该教师退休后,就能和公办学校教师一样每月拿到3200元左右。
那么,另一半资金从何而来?北京市教育学会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研究会和一些民办中小学校长为“退休待遇同公办”的资金来源,设计了两条路径:一是在民办中小学工作由“五险一金”积累所形成的社会保障性退休金,二是当民办中小学教师退休时,政府可以将教师在民办中小学工作期间没有拨付工资、福利等的积累费用中补充过来。这样,政府在总支出上并没有加大负担,只是让利于民办中小学教师,起到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促进民办基础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作用。对北京而言,民办中小学教师所占比重较小,所以实施这一办法相对更容易些。
据2007至2008学年度的北京市教育事业统计资料显示,目前,除中职学校外,北京市公办中小学1924所,民办中小学111所,约占公办中小学总数的5.8%。全市专职教师约9.8万人(除中职学校外),其中,民办中小学专职教师3202人(不含打工子弟学校),约占3.3%。
按照“退休待遇同公办”的设想,如果以给每位民办中小学教师每月补充1600元估算,即便全市现有的3200名民办中小学教师同时退休,地方财政一年也只需补充约0.6亿元,就能使他们退休后真正享受“同公办”的待遇。
而按北京市教育学会民办中小学幼儿教育研究会的测算,目前每年民办中小学教师退休人数不到100人。也就是说,政府每年只要补充200万元左右,就足以填平公、民办中小学教师退休金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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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