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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4 16:34:45 下载试卷 标签:石景山小升初 小升初推优
石景山区2013年小学升初中招收推荐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积极探索多种评价、多种入学方式,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根据《石景山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生条件及计划
经区教委批准,部分初中学校可在全区招收推荐生。凡北京市十佳少先队员、北京市少先队员标兵、北京市红领巾奖章获得者、连续两年区级三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良好以上的小学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可报考招收推荐生的学校。
石景山区2013年小升初推荐入学招生计划
序号 |
学校 |
招生人数 |
1 |
北京九中初中部 |
80 |
2 |
京源学校 |
120 |
3 |
实验中学 |
60 |
4 |
杨庄中学 |
40 |
5 |
古城中学 |
50 |
6 |
北师大励耘实验学校 |
20 |
7 |
苹果园中学分校 |
30 |
8 |
教育分院附属学校 |
5 |
9 |
高井中学 |
10 |
10 |
天泰中学 |
5 |
11 |
同文中学 |
20 |
12 |
石景山中学 |
20 |
13 |
佳汇中学 |
15 |
合计 |
475 |
二、推荐生录取办法
(一)4月28日各小学进行推优生资格认定,并在学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中进行设定。
(二)4月28日—5月1日凡具有推荐生资格并自愿参加推荐的学生登录学生入学管理平台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可填报三个志愿,填报志愿时按照自身条件、所报学校情况及录取办法等综合因素,考虑填报志愿顺序。
(三)招收推荐生的学校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录取标准,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四)5月2日录取学校在学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中分时段进行统一录取。录取时各招生学校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如未录满,再统一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第二志愿学生,依此类推,录满为止。如所报学生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学校根据制定的录取标准采取择优、随机等方式进行录取。
(五)5月4日公布录取结果。已被录取的学生须按时报到注册,不再具有其它方式的入学分配资格。各招生学校按照录取结果为学生建立学籍。
三、工作要求
招收推荐生工作是初中入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各小学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将招生政策告知学生、家长。做好资格审核和评定工作。
(二)各招生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增强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杜绝违规现象。
(三)教委将加强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各学校要成立推荐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咨询接待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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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景山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