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8 10:22:50 下载试卷 标签:海淀区 小升初政策
初中入学
除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外,其他小学毕业生通过以下方式升入初中:
1.登记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依据区教委划定的登记入学区域,选择1-3所公办初中申请登记入学。
2.特长生入学。经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面向本区招收特长生。体育、艺术和科技专业水平突出的学生,经本人自荐,所在学校审定,可拥有特长生推荐资格,申请参加招生学校的特长生专业考查。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
3.公办寄宿学校(班)入学。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严格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计划,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面向本区招生。
4.民办学校招生。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招生。
5.派位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以就读小学所在招生区域为界进行统一分配。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各学校对居住在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其随班就读,实现“零拒绝”。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凡属海淀区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驻区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举办的子弟学校,其主办单位的职工子女可按单位与学校商定的条件进入学校学习。
对持有烈士子女、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以及台籍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关注奥数网官方微信 数学资料、数学真题、更有全国教育资讯 微信搜索“奥数网”或扫描二维码即可添加
来源:北京家长帮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