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7 10:48:39 下载试卷 标签:北京小升初 顺义 政策
【其他规定】
1.持有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户籍等证明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
2.凡属区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3.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4.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其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咨询电话:61428301(招生办公室)
初中入学咨询电话:69443145(中学教育科)
民办校入学咨询电话:69441081(民办教育科)
入学监督举报电话:81499598(纪检监察科)
【2015年顺义区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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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奥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