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入学
根据市教委要求,经批准的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市级科技示范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面向本区分别接收艺术、科技、体育特长生。特长生项目和数量向中华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特长生比例低于2014年。特长生入学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计划由区教委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示。
2.划片就近入学
巩固完善电脑派位入学制度。电脑派位分为两批次,一批次派位以综合素质发展水平为依据,每个学生均可参加,全区所有初中学校都可选择填报。二批次派位以学区为基础参照,将全区划分为八个小升初服务片,每个服务片小学毕业生数量与初中招生计划相匹配,保证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区县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户籍或学籍所在区县入学,入学手续按市教委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3.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入学
继续做好九年一贯制学校的直升工作,逐步落实进入综改序列的九年一贯直升、原有对口入学和一定比例对口直升派位入学工作。
4.民办学校、寄宿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寄宿学校在受理学生报名后,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录取,在招生过程中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不得要求提供各类荣誉证书、证明,严禁将上述证书作为录取依据。凡被民办学校、寄宿学校(班)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其它方式入学。
5.相关人员子女入学
对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引进的海外归国人员以及其他各类人才的子女之入学,由区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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